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民族时报电子报     [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昆明普洱大理玉溪文山楚雄红河保山昭通西双版纳曲靖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
  返回首页  
新闻民族时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族经济民族教育政策法规旅游云南
民风民俗理论研究民族医药法治建设宗教周刊特色云南民族体育宗教知识
  现在位置: 宗教视窗
 
文字在道教中的特殊意义
作者:黄勇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6

世界各民族中,只有华夏民族把汉字由简单的书写符号提升为一种艺术。在文字从书写符号上升为书法艺术的过程中,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文字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自古以来的知识体系中,文字学知识向来享有崇高的地位。道家所倡导的“道法自然”、“妙趣天成”等思想,对文字书写向非功利的艺术化方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道教认为,世俗社会使用的文字是“华季之世,生造乱真,共作巧末”的产物,是“流尸浊文,淫僻之字”,“真正的文字”在阴阳初分之际就已自然生成。《真诰》中借紫微夫人之口讲述文字产生之始末云:“造文之既肇矣,乃是五色初萌,文章画定之时。秀人民之交,阴阳之分,则有三元八会群方飞天之书,又有八龙云篆明光之章也。”有道经又进一步指出,先天地而生的文字实际上是由气凝结而成。

 

传统文字学有所谓“六书八体”之说,“六书”是造字之法,“八体”指字体。我们这里说的文字体制就是指此二者而言。道教文字观旨在为宗教服务,它对文字体制及其流变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理论。在造字法方面,由于道教认为文字乃气化流行,自然天成,所以除了站在宗教神学立场上宣扬其神秘主义文字起源论外,再没有太多发挥。但是,在字体流变方面,道教创造了一套非常繁密的理论。梁代陶弘景的《真诰》非常系统地阐释了这个理论。

 

《真诰》认为,万物初萌、阴阳始分之际,就产生了三元八会之书和云篆明光之章两种字体,“其后逮二皇之世,演八会之文为龙凤之章,拘省云篆之迹以为顺形梵书。”后来,龙凤之章和顺形梵书又“分破二道”,“从《易》配别本支”,衍变出六十四种字体,这六十四种字体“遂播之于三十六天,十方上下也。”于是,先天地而生的文字与道教的三十六天便配合到一起。

 

道教认为,由元气结成的文字是传递“道”的精神的载体。值得注意的是,道士书法和文人书法的精神气质与终极追求并不相同。道士书法更注重宗教关怀,它的终极目的是获得信仰上的满足,寄托宗教情怀。

 

(黄勇)

 
 
 
综合推荐
       
 
·
·
·
·
·
·
·
·
·
·
·
·
 
 
订报热线:0871-64158108 64148683 联系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516号,邮编650228
Copyright @ 2015-2021 民族时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60052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