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生的“女子扒高铁门”事件引发了社会普遍热议,许多人批评女子的扰序行为,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在笔者看来,女子扒门做法错误无疑,不管有什么理由,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遵守基本的行为规则,在火车站则应该服从站内工作人员的指引,否则导致列车运行安全隐患,肯定是要付出法律责任的。
但同时笔者认为,除了对这名女子进行批评之外,对铁路部门的服务也有值得检视的地方,姑且不讨论为何该女子自称未经检票即进入站台,那么在列车晚点之后的检票截止时间似乎也有细化的必要。
按照这名女子的说法,她当时是跑错了火车站,在出租车上查询发现列车已经晚点,据此认为自己还有时间登车。而根据媒体的报道,事实上她与其丈夫也确实后来登车成功。
如果没有后来在高铁车门的一番胡闹,这名女子最初的想法未必就不可理解,恐怕很多旅客也都有过类似的想法。那么如果列车晚点,车站检票的截止时间是否也应顺延呢?
笔者先是致电12306,被告知关于此种情况并无统一规定;之后笔者致电合肥火车站所属的上海铁路局,同样被告知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为了参照,笔者又致电北京火车站,则被告知是可以顺延的。
这也就说,其实关于列车晚点之后的检票截止时间,铁路部门并无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各个火车站是根据自己情况自行确定的,甚至有可能不同车次也会有不同。但是这显然并不方便旅客的出行。
当然,这并不构成那位女士之后扒门的理由,但正如列车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晚点,旅客也会有各种原因导致的迟到,什么时间截止检票显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约定。这样规则前置,才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尽量少产生纠葛。
笔者就类似问题咨询了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具体的值机时间可能各个机场有所不同,但对于晚点的情况,通常的值机时间是不延迟的,除非航空公司提前告知旅客航班晚点。由于各个机场的值机柜台是航空公司的人负责,如果确需延后值机时间也是可以执行的。这样有同行规则可供参照的情形,显然比让各个机场临时掌握更加便于旅客掌握,也更容易减少纠纷。
近年来,中国高铁的广泛使用赢得了不错的口碑,高铁的服务也在不断的改进当中,目前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显然在晚点列车的检票截止时间上,规范还是不够细化,既不利于车站工作的进行,也不利于旅客正确理解截止时间,那么即便不考虑像扒门女士那样的极端行为,为了便利旅客的出行和在迟到时的正确处理,不妨也参照航空业的一些做法,或许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梁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