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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伤医女教师不妨启动师德评价
作者:徐甫祥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16

近日,上海闵行区一中学语文教师缪某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网友对其师德提出非议。闵行区教育局12日作出回应,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

 

倘若不是当年的“伤医”经历,一名普通中学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很难引发社会关注,更不会招致如此大的非议。争论的焦点在于,该教师的这一“瑕疵”,是否影响对其师德的评价,又是否应在此次高级教师资格评审中“一票否决”。就目前情况来看,各方看法不一,似没有形成共识。

 

校方的意见是,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歧视学生”等10类有违师风师德的行为,该教师并未触犯其中任何一条,也没有接到相关方面的举报,因而将其纳入公示名单并无不妥。而有专家认为,对教师的道德要求应高于常人,因而对其师德评估不能仅限于这10类校内行为。

 

至于网友的看法则是出奇一致,那就是“为人师表德为先,评审不应通过”。当然也有网友呼吁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比起众口一词的讨伐声,似乎太过微弱。

 

面对这样的局面,校方无疑会左右为难。就教育部划定的中小学“10类行为”以及高校“7条红线”来看,均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甚少涉及教师校外的道德行为。

 

更何况,即便将该教师当年的“伤医”行为纳入考评,要做到定性准确也并非易事。应该说,当年该教师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除了行为确实过激,致使医生骨折外,与当时伤医事件频发的背景,以及自身教师的敏感身份不无关系。不过,既然最终公安机关结论为偶发事件,显然也就不能再与恶意伤医画等号。

 

但问题在于,即便认定该教师当年并非恶意伤医,但其行为是否触及师德底线,又该不该一票否决,以及对其多年以前且发生在校外的师德“瑕疵”,是否需要纳入师德考评体系“算总账”,无疑当一一作答。更何况,对于反响强烈的外界呼声,无论是迫于压力一味妥协,还是一概视而不见,都不可取。

 

尤其为人师者,理当恪守师德,追求高尚,方能不辱使命。就这个意义而言,公众对伤医女教师参评高级教师职称的关注,无疑值得肯定。故而,不妨对其启动师德评价,并以此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体现客观公正,可请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或其他第三方评价机构全程参与,力求以翔实的证据材料、中肯的分析判断,对伤医女教师的师德作出让人信服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其是否一票否决的权威结论。如此,既保证了将评价环节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利于消除外界质疑,同时也是对当事女教师职业生涯的负责。

 

(徐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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