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创建 “五年规划”发布
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3个目标。
提出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包括实现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30个项目,设置了33个量化考核指标。《规划》还对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和边境地区的脱贫攻坚作出具体部署。
《规划》的发布,让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实施方案,确保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有积极促进作用。
建25个世居少数民族 “自己的小镇”
2017年3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鼓励州、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力争到2019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80个左右全省一流的特色小镇,全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各建成1个以上特色小镇。
凡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2017年,省财政每个安排1000万元启动资金,并由省发展改革委每年从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中筹集不低于300亿元作为资本金专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加快特色小镇发展是省委、省政府从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统领我省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可实现“小区域大战略、小天地大文章、小平台大梦想”,有利于推动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边疆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利于引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工作
2017年4月17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昆明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豪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阮成发主持会议。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这是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产生重要的指导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我省发展全局,事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会议强调,要按照“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示范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要全力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要突出抓好就业和教育,要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要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法治保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加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启动
2017年6月,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厅联合启动“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程。此举旨在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传播活动,发挥示范学校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020年,我省拟创建百所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首批拟创建35所,由符合条件的学校对照“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和提出申请,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省教育厅进行复审、终审后,确定首批“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给予授牌。
申报的学校除了要具有民族文化教育的鲜明特色,还需要满足学校要做到“七个一”;教师要做到“六个一”;学生要做到“五个一”的创建条件。此举旨在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传播活动,发挥示范学校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广泛传播民族文化,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云南省民族文化宫开建
2017年6月,云南省民族文化宫项目建设启动仪式在云南民族博物馆举行。云南省民族文化宫是我省12个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之一。其建成后有利于充分展示云南独特的民族文化,展现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促进传承保护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同时搭建起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文化交流的载体和平台,把云南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推出去,提升云南的对外影响力。
云南省民族文化宫由民族文化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展示、研究区,民族文化交流区,民族文化艺术演艺区四个功能区构成。内设民族文化剧场一座,放映厅6个,为展示云南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大型歌舞乐精品提供了平台,为云南旅游增加新的看点和亮点。
据悉,省民族文化宫将于2019年全面竣工。
81.2万沿边群众获“人身保险”
2017年7月5日,由省民族宗教委牵头,省财政厅和云南保监局配合,云南省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启动仪式在昆明举行。项目把中央和省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将保险受益和覆盖的范围向边境一线倾斜,巩固提升对沿边群众的扶持成效,防范和缓解沿边一线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急难困苦,真正为沿边群众保驾护航。
通过实施云南省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为列入沿边3年行动计划中的373个沿边行政村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给予保险金赔偿。扣除原来已经享受政策的6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覆盖305个沿边行政村全部在册户籍群众约81.2万人,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保费补助,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12.5万元,保险已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15个特有少数民族电影工程启动
“时代民族——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电影工程”2017年1月份启动,此后白族题材电影《小河淌水》,佤族题材电影《月亮升起来》,阿昌族题材电影《刀祭》已投入拍摄。该“电影工程”是反映时代民族精神的公益性文化项目,是云南省为新中国70华诞奉献的隆重礼物,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全面、系统、完整地创作、摄制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电影,全面推动云南的民族文化建设和“一带一路”对外文化交流的民族文化工程项目。
15部以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的文化诉求和文化精髓为主题内容的精品故事片艺术电影,将以电影艺术的形式,来表现云南特有15个少数民族独特的民俗文化、民族风情、自然风光;影片将按照国际标准,高清数字拍摄制作,每部片长为90分钟,将云南优秀的民族文化精品推向世界,使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与世界握手交流的重要文化名片。
迪庆、红河迎来60周年州庆
2017年9月1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庆祝建州60周年;11月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迎来成立60周年大庆。迪庆州与红河州成立60年来取得了辉煌成就,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成功,是我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缩影。
60年来,迪庆人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迪庆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州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60年间,迪庆州经济和社会步入跨越发展的轨道,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坚实的步伐。
经过60年的发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目前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位居前列。60年来,红河州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等国家、省的发展机遇,真正实现由开放末梢到前沿的华丽转变。泛亚铁路经中越红河铁路大桥通向越南河内;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建设更是激发潜力。
全国媒体团两度聚焦云南民族工作
2017年4月,由大理州委宣传部和《民族时报》社共同主办的“民族类报刊记者大理行”活动启动,来自《中国民族报》、中国西藏网、中国网、《内蒙古日报》等10家全国民族类报刊及《大理日报》等媒体记者先后深入大理白族自治州多个县市,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大理样本”进行采访,全国民族类报刊齐聚云南共同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这个主题进行采访,这在云南民族工作宣传中属首次。
2017年11月,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办,丽江市委宣传部、文山州民族宗教委协办、《民族时报》社承办的“中央和省级媒体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云南行联合采访”活动如期举行。来自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民族画报社等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的20余名记者,赴丽江、西双版纳、文山实地采访云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
两次活动全方位地报道了云南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以及“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做法,推出了一批来自群众、生动鲜活、有分量有深度的报道,生动记录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云南经验”和民族团结进步“云南实践”。
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大丰收”
2017年11月21日,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对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的60个集体和199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云南省获评5个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18名表现突出个人。
这是对云南省在建立健全民族医药管理体系、推进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开展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肯定;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健康中国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把少数民族医药作为中医药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推进的表现。同时,也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助力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证明。
据介绍,目前云南独立设置的民族医疗机构已达40余个,民族医药科研机构10余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共支持50余部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110余个院内制剂研发,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
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促传承
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由云南省文化厅与省民族宗教委共同举办的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玉溪举行。来自全省16个州市22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基层文化馆、文化站工作人员等1000余人参加了演出。该活动的举办是全省文化战线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服务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而举行的一次文化盛会,也是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有力促进。
本届展演以“展示民族艺术风采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展演注重艺术上的创新,一改以往单一的标准和内容,将参演节目分为传统性与创新性两类,以突出展演的亮点。在63个参展节目中,有传统性节目34个、创新性节目29个。
为让更多群众近距离感受这场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盛会,主办方挑选了部分优秀节目,组成两个小分队,分赴玉溪市、峨山县的基层社区演出,推进民族文化融入群众之中。
楚雄州、石林县等走进“全国示范”行列
2017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公布消息,命名楚雄彝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同时,国家民委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石林彝族自治县、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金顶镇大龙村大公甸小组、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研究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中学、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景区9家单位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据统计,自2012年命名第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以来,云南省共有28个地区和单位获命名。这是云南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奋发图强,砥砺前行,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创新理念、手段、方法,取得的丰硕成果。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燕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