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示范办制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规划》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对民生持续改善等6项工程24条主要任务作出具体要求。
《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刘昌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