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曲靖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推动了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每年初,曲靖市委、市政府与市民宗委签订“狠抓落实年”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创建“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示范点”40个(其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3个、民族特色乡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3个、民族特色村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5个)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曲靖市民宗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公开承诺书,就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重要事项,通过相关媒体向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责任落实方面,曲靖市民宗委党组制定了《“狠抓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狠抓示范区建设“作战图”,采取“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年底结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进展情况一月一报制度。通过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一月一结账,按月对账、季度小考、半年中考、年终大考,曲靖市确保了第二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40个示范点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刘昌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