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双江县自启动示范创建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建立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目标考核等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创建责任,推行工作目标清单制度,制定出台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6+n”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责任细化清单等文件。
营造氛围,全民参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充分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平台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真正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实项目,夯实基础。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按照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要求,狠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建设,夯实地方发展基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坚持重点培育、典型引领、创新推动、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双江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6+n”创建活动,示范创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单位工作特点与民族文化有效融合起来,做到“七个一”。
严格督查,推动落实。县创建办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限期改正,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民族时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