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昆明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获悉,为做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已印发了《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普查试点工作。
自昆明市被确定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试点地区以来,市政府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强化指导督察等措施,有力推进普查试点工作。同时,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全国和全省的培训,并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最后落实至全市各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园区。今年2月初,昆明市邀请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的5名专家,指导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基本单位名录集中审核工作,确定了昆明市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建议名单、删除名单。3月初,昆明市污普办分三组对昆明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据了解,昆明市此次普查试点工作将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流程、清查技术规定、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等,利用第三方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证国家拟定的各类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数据处理系统等的可行性,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实施的顺利开展积累经验。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梁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