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27日至28日,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召开。会议期间,浙江景宁、河北大厂、内蒙古鄂温克、广西都安、云南宁洱、青海互助、新疆塔什库尔干等7个自治县(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并分组研讨进一步推进自治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路和举措。现将云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流发言稿刊登,以飨读者。
宁洱县位于云南省南部、普洱市中部,总人口19.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55.5%。全县共有贫困村3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13户15034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9547人,占贫困总人口的63.5%)。
1950年,思普区35名民族代表人士到首都北京参加建国一周年国庆观礼,受到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极大地激发了各民族代表人士的爱国爱党热情。1951年元旦,思普区26个民族的代表和党政军领导48人在普洱红场“歃血为盟、勒石立碑”,誓死立下“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的铮铮誓言。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伟大征程中,宁洱县委县政府把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转化为推进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从改善贫困村组生产生活条件和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方面“双管齐下”,推进各项脱贫目标任务有效完成,保证贫困人口能脱贫、可致富。
始终坚持习近平“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脱贫攻坚方向准、路不偏。把脱贫攻坚作为头号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政治、行动三个自觉。把握精准要义,通过分类指导、整合帮扶力量、落实责任制、加强动态管理,解决了“扶持谁”“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创新有为,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以创新谋局,以实干作答,创新实施“311”产业扶持政策,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创新精准识别“七步工作法”,最大限度杜绝贫困对象“漏评”“错退”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优势,开展“三个一”“五个一、七个一”到户群众工作法,广泛开展以感恩教育、典型引领和自力更生为主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贫困群众转变“等靠要”思想,坚定脱贫致富决心,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同步推进,找准“外力脱贫”和“主动脱贫”契合点。
始终坚持转变作风,压实责任,激发脱贫攻坚强劲动力。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强化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和县级十二项措施的跟踪问效,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全县50%的干部职工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做到了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多方参与,团结奋进,汇集脱贫攻坚强大合力。120家中央、省、市、县部门和9个乡(镇)共2595名干部挂村包户,国家教育部、宝武集团、上海金山区对口帮扶,27家龙头企业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奏响了边疆各民族紧跟党走、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大合唱”。2014年以来,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8%,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32个贫困村出列,3651户13236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末的8.22%降至2017年末的1.27%,走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团结奋进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宁洱各族干部群众继续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在脱贫奔小康的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宁洱县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的交流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