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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走上跨越发展康庄大道
作者:杨清旺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8/9/18

 

 

 

 

民族时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清旺

 

50多年前,一首诞生在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的《阿佤人民唱新歌》传唱大江南北,成为几代人的记忆。

 

西盟县是全国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与缅甸山水相连,全县总人口9.4万人。以佤族、拉祜族、傣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6%,其中佤族占71.5%。由于特殊的历史和地理原因,西盟的县情可概括为“国家重点扶持县、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典型的民族直过县、地处边境一线的边疆县、民族跨境而居的特殊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西盟县各族人民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凝心聚力、立足实际、主动作为,闯出了一条以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为主线的跨越发展道路,生活水平与往昔相比有了显著提高,为示范创建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9月7日,“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采访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改革开放40周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媒体采访团,来到西盟县采访,从“拉勐精神”到民族团结塔,再由西盟县人民法院的“江三木洛”工作法到村村寨寨,切实感受到了“山笑水笑人欢乐”,边疆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正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概,在同步小康、跨越发展的康庄大道上昂首前行。

 

传承“拉勐精神”  助力扶贫攻坚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西盟致力于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教育、引导全县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争做爱国爱党、维护稳定的模范,塑造团结进步、和谐奋进的西盟新形象。”拉勐后人、西盟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岩克姆说。

 

拉勐是西盟民族团结的楷模,他所折射出的“拉勐精神”,不仅是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的象征,更是新时代西盟各族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的具体体现。

 

岩克姆介绍,2014年,西盟县委从巩固提升民族团结精神出发,在拉勐出生地中课镇班箐村修建拉勐纪念园,旨在以纪念佤山解放事业和维护民族团结中作出卓越贡献的佤族头人“拉勐”为载体,通过“一个精神 四个提升”打造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展示忠诚、团结、奋进、和谐的新时代“拉勐精神”,为实现稳边、固民、富民的革命事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

 

 

 

西盟县把“拉勐精神”纳入学生爱国主义教材,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通过邀请熟悉拉勐历史的当地人到全镇各村小学为学生们讲述拉勐历史、解读“拉勐精神”,使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理念,立志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并坚持“拉勐精神”进课堂,每学期开展一次传承“拉勐精神”专题讲座。同时,把传承和发扬“拉勐精神”与培养使用好“干部”结合起来,加大优秀干部储备力度,引导应届毕业生、创业致富能手等优秀人才入党。

 

“西盟县实行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扶贫扶志扶精神,脱贫脱困脱俗气,鼓励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发展产业、靠自己的努力脱贫致富。”岩克姆告诉记者,通过引导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理念和志向,从根源上改变贫困群众的落后观念和思想。

 

近年来,新时代的“拉勐精神”在全县得到发扬,“等着送小康”“靠人来救济” “要钱还要物”的懒汉心态、依赖观念、功利想法少了,实现“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

 

 

 

“江三木洛”工作法助力民族团结

 

在过去,西盟县各村寨主要是由德高望重的头人主持村内事务,如遇重大庆典、祭祀活动或者村民发生纠纷时,都由头人主持处理这些事务。另一方面,因一些边远地区信息闭塞,受到传统意识等方面的影响,群众对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律的内容了解甚少。面对这些现状,西盟县人民法院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引领,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机制。

 

“我们融合佤族文化,成立‘江三木洛调解室’,设立了普洱市首家基层法院‘双语法官’接待窗口。”西盟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李娟玉说,县人民法院根据“良风良俗促审判”工作思路,持续在地方民族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上下功夫、出实招、寻突破,把西盟家喻户晓、德高望重的佤族历史早期民族精神领袖、思想教育启蒙奠基人——江三木洛,智勇双全、公平、公正、正义的精神内涵融入法院文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审判全过程。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县人民法院在立案服务大厅设立少数民族“双语法官”接待窗口,并选配3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双语”(佤语、傣语、拉祜语)的少数民族法官,担任诉讼服务大厅的接待和立案工作。为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等服务,对每位进入诉讼程序的少数民族当事人,充分告之其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并为当事人提供翻译。

 

“截至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西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7件,通过‘江三木洛调解室’的调解,调解率达72.7%以上。”李娟玉告诉记者,为了减轻少数民族群众的负担,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进行了诉讼费的减免等,2017年至今,减免了诉讼费的案件共有352件,占民事结案数的80%,减免金额达近30万元。

 

 

 

党建扶贫双推进  各族携手唱新歌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西盟县聚焦脱贫攻坚、聚力跨越发展,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民族团结之花在新时代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西盟县勐梭镇班母村十四组是一个典型的拉祜族“直过区”深度贫困村寨,全组农户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如何遇沟“搭桥”、遇垒“开路”?西盟县通过多方论证和实践,通过探讨分析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抓经济发展,在驻村工作队员的帮助下,班母村成立了“村民小组脱贫工作委员会”,并通过村“两委”和“村民小组”党支部组织公开推荐选举产生了宣传、生产、生活、治安等委员。并在委员中选举1名主任(一般由村民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兼任),委员会主任及委员采取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卡外户交叉组合的方式,每人联系10至20户农户。

 

“回到家乡后,在村党总支和工作队员的帮扶下,开始学习养蜂技术。”二妹是西盟县勐梭镇班母村的一名普通妇女,初中毕业后的她曾卖过包、端过菜、搬过砖。

 

“现在加入了‘村民小组脱贫工作委员会’,我既是养蜂工厂的技术员,又是村里的宣传委员。”二妹说,现在家里的房子也建好了,生活一步步好转,也开始尝试着帮助村里的父老乡亲,并将寨子里的9个贫困户介绍到养蜂厂务工,成为了“小领班”,承担起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责任。

 

同时,二妹还通过让“村民小组脱贫工作委员会”与合作社“牵线搭桥”,让贫困户与班母村十四组养蜂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养蜂场则根据用工需要,为贫困户安排工作岗位,解决了10户贫困户固定就业问题、30余户临时务工问题。

 

像二妹家这样的“茅屋变洋房,小道变通途”是现如今的西盟农村的真实写照。

 

西盟县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安居”,一幢幢安居房点缀于山水之间,以前杈杈房、茅草房,变成了现在的一幢幢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新房子。西盟各族人民真正告别了茅草房,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历史飞跃,不仅圆了佤山各族人民千年梦想的安居生活,更令云海茫茫的阿佤山增添了一道充满生机的亮丽风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感谢共产党!没有共产党,就住不上新房子、过不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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