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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佛教活动场所挂牌工作启动
作者:刘炳金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2/12

 

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炳金)12月12日,西双版纳总寺举行佛教活动场所挂牌仪式,标志着西双版纳州佛教场所挂牌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州佛教协会会长、西双版纳总佛寺住持帕松列龙庄勐,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局长岩亮,州委统战副部长刀江武,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景洪市佛教协会会长祜巴罕听,三县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领导及云南佛学院西双版纳分院、勐海县佛教协会、勐腊县佛教协会僧团代表等宗教界人士参加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岩亮表示,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要通过这次挂牌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引导宗教界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通过挂牌活动,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把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挂牌公示,极大的方便了社会公众识别合法正规宗教活动场所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同时也将合法正规宗教活动场所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管理、活动管理、财务管理等,规范教职人员的言行举止,树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挂牌活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的有效手段,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同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区别开来,有助于信教群众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我们要借此机会,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权益的同时,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违法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查处力度。通过挂牌活动,不断提高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各县市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县市的挂牌工作,并以挂牌为契机,做好佛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规律,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宗教工作,全面推进我州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

 

据悉,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佛教界认真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和谐寺观、生态寺观和佛教去商业化建设、文明进香以及公益慈善等活动,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为服务群众,建设和谐西双版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介绍,宗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是宗教工作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行动,也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举措,通过在依法登记开放的佛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活动,对于推动佛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保障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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