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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系统:发挥审判职能 推进扫黑除恶
作者:杨菡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2/14

 

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菡)12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至12月,我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件152人,涉恶案件134件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人数566人。

 

今年以来,为坚决贯彻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省各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的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介绍,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审判专业团队,坚持依法快审、快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和裁量尺度,聚焦重大复杂案件和“保护伞”案件,严格防止涉黑涉恶案件“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的情况发生。在案件审理中,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同时,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整体协调平衡推进,云南高院通过分级分类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全力提升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能力,确保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向一致,尺度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专业审判”。举办了两期“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刑事证据审查判断问题开展集中培训,实现了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全覆盖,确保全省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整体性、统一性、平衡性。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还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使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同时,通过开展声势强大的扫黑除恶知识宣传,让人民群众清楚地知晓什么是黑恶势力,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红斌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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