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推动民族地区贫困村整村脱贫的重要方式,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对民族地区脱贫奔小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注重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结合本省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指导各州市开展此项工作。同时,按照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四川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实施意见(2011年—2015年)》,并督促各市州制定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规划》,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重点专项来推进。
注重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要求各地在充分尊重本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的前提下,在牧民定居、彝家新寨、新村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基础上,根据各村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地质地理条件,统筹考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水源水质条件、生态环境等因素,尽可能选择在民族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特色较浓厚、可持续发展条件较好、人口相对集中、靠近公路、靠近城镇的地方进行建设,科学规划和设计特色村寨的布局和规模,以确保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通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注重发挥项目资金聚集效应
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各地特色村寨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项目实施机遇,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引导,整合各类资金投入村寨建设项目。凉山州普格县沙合莫村在特色村寨项目实施中,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建成后的特色村寨项目资金聚集效应凸显,项目效果显著。同时,在实施中明确重点,集中资金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甘孜州道孚县拉日村在实施特色村寨建设时,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将50万元主要用于原有民居建筑风貌保护和改造,保护了特色民居54户,每户平均使用补助金0.93万元,广大农牧户从项目中得到实惠,对项目实施十分满意并称道为“一项进村入户、深入人心的民生工程”。
注重民居保护与传统文化保护
在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中,尽量体现各民族的建筑特色和传统文化特点,注意保持历史上形成的区域性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做到“一村一特色”。在羌族地区,阿坝州茂县牟托村的特色村寨建设中,州县根据该村实际,充分考虑其特点,将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旨在保留原有房屋和羌族碉楼的建筑风貌和文化符号完整性方面的改造和维修,收效良好。
截至目前,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累计投入1亿多元,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116个,有55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这些村寨群众的住房得到极大改善,基础设施大为完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特色产业得到了同步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了保护和彰显,乡村旅游和民俗旅游迅猛发展,群众收入不断增加,不少群众得以脱贫致富。
(四川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