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海 杨晓莉
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脱贫攻坚为引领,全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高位组织推动,凝聚人心力量。牟定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李绍文任组长、县长赖有常任常务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县7个乡镇、89家县级部门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县乡村组四级联创”的工作格局。科学统筹谋划,将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纳入县“十三五”规划“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强力推进,先后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启动大会、业务培训会等10余次会议推进工作。
坚持以脱贫攻坚为载体,加大民生投入,夯实发展基础。牟定县始终坚持以创建“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型示范县为目标,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主要载体,着力在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生保障改善、民族团结和谐四个方面加大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成果充分惠及各族群众。累计实施1个整乡推进、46个贫困行政村提升、207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461个整村推进惠民工程和246件农村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实现了174个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安全饮水全面保障,文化活动室、活动场所、公共厕所、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全覆盖,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全面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步提高。
坚持以文化传承为途径,深化思想宣传,营造创建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党恩·自强·诚信”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每年的4月和传统“三月会”确定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和宣传周”,设立永久性宣传碑20余座,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宣传标语200多条,开展宣讲活动300余场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活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共促和谐稳定。牟定县委、县政府始终牢固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适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办公会等9次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五进”宣传活动。实行县委政府领导和统战民宗系统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及重点民族聚居村制度,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