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琴) 日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019年初,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宗局结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起草《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宗局长马加权表示:长期以来,寻甸县里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县里取得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遇到一系列新情况。因此,《条例》的表决通过,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工作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