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明海)日前,剑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召开。县级机关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剑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前,参会人员观摩了县法院、滇本草药业有限公司两个示范单位的创建情况。会上,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学习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并就加强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剑川有18.4万多人口,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96.14%,是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是主动融入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坚决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剑川工作要求的政治任务,是凝聚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二要深化宣传,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深入发掘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等“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等“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三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实现“七进”活动全覆盖,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同时还要强化督查,严格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