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源梅
2018年以来,文山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民族政策,共受理各类案件7609件,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案件4000余件,审(执)结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案件3000余件,综合结案率90.2%。文山市人民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审判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双语人才培养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法官与少数民族间的语言障碍,提高审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公平正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结案2048件(其中调解1178件、撤诉870件),调撤率52.9%。
强化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安定团结。2018以来,办理刑事案件收案(含旧存)696件,结案624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强化排忧解难,优化信访窗口。采取“双语”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访的办法,为少数民族提供“双语”法律咨询、“双语”诉讼指导,发挥信访接待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有效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服务作用。
强化扶危济困,做实司法救助。针对困难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方式,对25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7.49万元,对12件涉诉特困案件的14名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合计44.91万元。
强化阳光司法,推行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公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选择具有典型性的刑事、民事案件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6件次。通过“送法进村”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审结案件316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