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金燕)记者从红河州纪委监委网获悉,金平县纪委监委5月16日发布消息: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李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发现,2017年11月6日,云南省纪委对扶贫领域六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第一个便是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挪用扶贫资金、失职失责问题,李松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通报简要介绍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挪用扶贫资金、失职失责问题。
通报称,李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财务人员从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规定开支范围外的职工差旅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费,报销总金额为人民币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县民宗局扶贫指标资金使用率为18.17%。2017年3月31日,县民宗局在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8个扶贫项目建设中,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工程推进缓慢,项目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项目资金结余3228.54万元。李松作为县民宗局主要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7月,金平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