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高燕 实习记者 赵振翔) 6月19日,砚山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并召开“把文山州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座谈会,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砚山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果。
6月17日至19日,由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以及县民宗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视察组一行深入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盘龙乡、干河乡进行实地视察,详细了解了砚山县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座谈会上,砚山县副县长杨波代表县政府向视察组汇报了全县开展示范创建的情况。据介绍,自文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砚山县人民政府牢牢把握砚山县在示范州创建工作中的重要定位,对标对表创建要求,不断总结提炼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安排创建工作,抽调配齐县创建办工作人员,强化创建工作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为示范州创建作出砚山贡献。
据介绍,砚山县开展的创建工作主要方式有: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县”成果;依托载体,开展“九进九创”活动;围绕示范创建要求,扎实开展县级“八有”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重点打造以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其中,在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县”成果方面,针对“六用民族工作法”、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个一”活动经验以及平远镇田心社区、稼依镇辣椒城清真寺等模范单位进行总结宣传;注重培树新的典型,如“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先进民营企业”——砚山县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范”——维摩乡兴业、圆梦小组等,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实施扶贫项目、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服务岗位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民族经济繁荣。在全县已标注脱贫的59716人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8.06%。 目前,砚山县已命名州级示范单位143家,县级示范单位251家,评选民族团结示范户1200户。
视察组听取了汇报后,对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视察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绍琼会上要求: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创建成果;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提升创建成效;要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营造氛围,推动全民共创。
杨波表示,当前,砚山县政府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补齐短板,打造亮点,提升创建工作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准备工作。
来源:民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