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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作者: 陈慧君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9/8/2

本报讯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慧君)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称经常性评聘等有关规定,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专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9月召开。

 

申报范围对象要求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民族语文翻译专业工作,并符合《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专业职务贯彻执行〈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云人职发〔1993〕539号)所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已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19年9月为截止时间。

 

全省申报民族语文翻译专业高级职称,以及未组建民族语文翻译专业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省直单位、各大专院校人员申报民族语文翻译专业中级或初级职称,按以下推荐程序送省民族宗教委评审:1.省属单位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出具委托评审函。2.州(市)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3.非我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我省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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