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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
作者: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9/8/5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云南音像出版社在省民语委办公室召开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动员会,省民语委办、云南民族出版社、省广播电视台、云南民族大学的彝、白、哈尼、傣等14个民族18个文种的民文翻译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
   

 

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云南音像出版社、省民语委办公室负责人作动员讲话,要求各位民族语文翻译专家,一是要认真领会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内容,逐条理解各条款的实质精髓,弄清楚、学明白、学好、学懂,翻译到位;二是全面、准确、及时、高质量完成翻译任务;三是克服困难,集中精力,齐心协力完成翻译工作。
   

 

此次《宗教事务条例》翻译工作,涉及我省14个民族18个文种,即彝文、白文、哈尼文、壮文、傣文(西傣文、德傣文)、苗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傈僳文、拉祜文、佤文、纳西文、瑶文(勉方言瑶文、门方言瑶文)、景颇文(景颇文、载瓦文)、藏文、独龙文等。

 

(本报记者)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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