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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民族云南大事记
作者:胡娇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7
 

 

习近平回信勉励怒江贡山独龙族群众

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9年4月10日给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继续团结奋斗。

 

习近平表示,你们乡党委来信说,去年独龙族实现了整族脱贫,乡亲们日子越过越好。得知这个消息,我很高兴,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习近平指出,让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独龙族告别了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进入新时代,独龙族摆脱了长期存在的贫困状况。这生动说明,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奋斗,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习近平强调,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希望乡亲们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努力创造独龙族更加美好的明天!

 

独龙族是我国28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贡山县独龙江乡。当地地处深山峡谷,自然条件恶劣,一直是云南乃至全国最为贫穷的地区之一。2018年,独龙江乡6个行政村整体脱贫,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当地群众委托乡党委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的喜讯,表达了继续坚定信心跟党走、为建设好家乡同心奋斗的决心。

 

总书记的回信在云岭大地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回信让大家倍感亲切,深受鼓舞。

 

孙春兰、王毅等领导先后赴云南

调研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2019年12月23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云南调研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加快补齐“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短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孙春兰在昆明主持召开“三区三州”教育和健康扶贫工作座谈会,部署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收官阶段的教育和健康扶贫工作。

 

2019年2月16日至18日,国务委员、外交部部长王毅在云南中缅边境调研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缅友好,维护中缅边界稳定,促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

 

王毅实地查看了中缅界河界桩、边界设施、瑞丽口岸、中缅油气管线和“一寨两国”边境社区,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全省再添12个“全国示范”

 

2019年12月9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和《关于命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命名昆明市、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此前,我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普洱市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

 

当日,国家民委还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根据《决定》云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再添10个。

 

这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分别是,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义尚社区文林村民小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景区、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云南苗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边境管理支队独龙江边境派出所。至此,我省由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共有65个。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出台并施行

 

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48条,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法律责任等,并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

 

《条例》突出了规划引领,明确省政府应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了建设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方面。还进一步细化了示范区建设任务,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等作出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每年的1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条例》的实施,是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将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33个县脱贫“摘帽” 

3个直过民族整族脱贫

 

2019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这一年,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的云南,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4月,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3个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率先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3个率先整族脱贫的“直过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2018年全省13个州(市)的33个贫困县(市、区)全部达到退出条件,正式脱贫摘帽。这33个县中,有10个是少数民族自治县,有13个县市分属除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外的7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至此,全省累计有4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摘帽,占贫困县总数的54.5%。

 

随后,全省脱贫攻坚一线好消息不断,截至2019年12月24日,我省又有27个县市区先后发布脱贫退出公示。令人欣喜的是,全国唯一的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贡山县也在其中。

 

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举办

云南代表团获参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2019年9月8日至16日,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
本届民族运动会,我省共组织545人的代表团参加全部17个竞赛项目和10个表演项目的比赛。云南省代表团竞赛项目获得10个一等奖、36个二等奖、41个三等奖,一等奖数量与上届持平;表演项目在全国194个参赛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7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一等奖数量和比例蝉联全国第一,巩固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同时,云南代表团获得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板鞋竞速项目代表队、高脚竞速项目代表队、珍珠球项目代表队、民族式摔跤项目代表队、射弩项目代表队等5个集体获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赵云龙等74名运动员获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9年7月22日至2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提前举行的民族马术比赛中,云南省代表队共获得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奖牌数位居所有参赛代表队第二名。此次荣获的走马项目一等奖,是云南省时隔16年在全国民族运动会马上项目再次夺金。

 

6件民族自治地方

单行条例获批施行

 

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批准了6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

 

6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分别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近年来,我省各民族自治地方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围绕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全省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有特色、有亮点,为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

 

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深入持久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19年9月,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突出云南示范区建设成效和特色,突出与目前实施的有关政策、规划相互衔接,突出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突出打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突出加强创建经验总结提炼,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十五条内容,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主线,突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根本途径,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积极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红河各族人民团结爱国公约精神以及“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畴精神等,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体现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求,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2个“展览”

展现民族团结进步的70年

2019年9月25日上午,云南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之一——“辉煌70年——云南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在昆明云南文学艺术馆开展。主展内容分为“序厅”“前言”“亲切关怀温暖云岭”“改天换地启征程”“改革开放谱新篇”“跨越奋进新时代”和“结语”共7个部分。

 

2019年10月1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云南实践”专题展览在云南民族博物馆正式向国内外观众免费开放。该展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主题,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云南实践”为主线,分为“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云南民族工作的光辉历程、云南民族工作的生动实践、云南民族工作的经验启示、谱写云南民族工作新篇章”五大部分,全面、详实、生动地展现云南民族工作。
2个展览相得益彰,全面展示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39个模范集体和42名模范个人

获国务院表彰

 

2019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对近五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665个模范集体和812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包括我省39个集体和42名个人。

 

据悉,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中共西畴县委员会、云南省道教协会等39个集体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吴朝荣、刘富珠、曾虎龙等42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胡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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