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燕明 实习记者 李娟) 4月1日,云南省税务局举行“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省税务部门在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启动了主题为“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全省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税收宣传月的时间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至50天,即在4月1日-5月20日,以宣传解读、税费服务、政策辅导、纾困解难为主。
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税务出台“云南税务‘战疫’十条”,提出具体可操作的税务事项26条。汇编了2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编及指引》,涉及12个税费种减免共计78条针对性措施。自3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据悉,目前已有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147.2万份,开票金额109.22亿元。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公益性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云南税务系统先后分3批出台了54项具体便民服务举措,同时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充分挖掘疫情影响下云南企业复工复产特点及问题,形成了复工复产税收分析成果204篇,帮助多户企业解决了用工用人和产业链、供给端、需求端问题。
下一步,云南省税务系统将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确保年内90%以上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非接触式”领用发票,力争年内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提升到70%;全力推行区块链发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在税收大数据服务方面,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做好复工复产分析。同时,拓展自助办税终端设备业务功能、拓宽“一部手机办税费”运用范围、稳步开展智能办税服务厅建设,将“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办税缴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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