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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六措施”保重点项目消防安全
作者:何暐 李嫒池 赵振翔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0/4/3

本报讯(何暐  李嫒池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赵振翔) 为全面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部署安排,更好地支持保障“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和“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实际,推出服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六项措施。

 

这六项措施是,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优化消防审批服务,推行消防承诺管理,提供宣传培训教育,推行审慎处罚机制和提供现场安全监护。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具体为,由省、州(市)两级成立重点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指导专家组,免费提供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消防演练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服务。主动对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重点建设项目,帮助企业(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处置队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帮助指导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单位)制定整改方案。

 

优化消防审批服务措施明确,对涉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建设项目,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让企业“再跑路”。实行“容缺后补”、“异地受理”、“预约核查”。申请人可在10个工作日前向消防救援机构预约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日期,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受理后在预约日期组织现场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推行消防承诺管理措施是指,对消防安全风险较小、自主管理较好、没有发生过火灾事故的重点建设项目,在作出“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降低现场检查频次,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实行远程指导服务,提醒企业负责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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