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帆) 今年以来,玉溪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统领,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和全省的发展战略,奋力书写新时代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答卷”。
抓党的领导,强化事业核心。先后出台了《玉溪市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加强民族工作政策支撑。市委将民族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纳入对县市区工作、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培训。
抓政治引领,强化工作导向。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玉溪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峨山彝族自治县委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市建成了遍布城乡的22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88所示范学校。
抓发展要务,强化创建惠民。玉溪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启动“美丽县城”149个项目建设,完成特色小镇总体策划和6个专项策划,选派干部奔赴一线助力乡村振兴,“一镇一策”推进工作,实施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建成50个国家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镇(村),绚丽的“民族风”成为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新优势和新动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五网建设相融合,仅2019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新开工121个、竣工58个,集中力量推进了一批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项目,补齐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发展短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从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出发,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
抓文化培育,强化民心交融。发掘滇中革命文化资源,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博物馆、进历史文化公园,展示民族文化的绚烂多彩,指导自治县出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奠定了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法治基础;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濒危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达到319个,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5人,建成民族文化传习馆(所、室)85个;打造“花腰傣”文化、戛洒旅游小镇、嶍峨古镇经营业态、“六醉彝”文旅名片、小龙茵绣娘基地等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和“花街节”“沐浴节”“火把节”等文旅节庆活动,文化产业在惠民、富民的同时,彰显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
抓良法善治,强化团结保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中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三下乡”宣传,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公约、开展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学校课堂,在各族干部群众中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年来,玉溪9次上榜“中国最安全城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良法善治为民族团结保驾护航,平安和法治成为普惠各族群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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