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交给云南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新时期云南发展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当下,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正进入更制度化、更广泛,更深入的阶段。
就我省来说,西双版纳、大理、楚雄、昆明、普洱先后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各地、各行业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个人不断涌现。示范创建正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不断延伸,纵向横向不断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如火如荼,锣鼓正密。为了更好地凸显示范效应,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地推进示范创建、总结经验、挖掘亮点,以期对创建工作探索可资借鉴的规律性、普适性经验。
从新闻宣传的角度说,这个领域,自然就值得媒体去深入挖掘。
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是示范创建的正道,充满了正能量。弘扬正能量,是新时代新闻宣传的本质要求,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各地各民族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勠力同心谋发展,携手并肩讲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成为一道正能量的风景。大力弘扬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团结的正能量,是媒体的使命与职责所在。
自云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来,民族地区每天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党建对示范创建的引领,脱贫攻坚与示范创建的双融合,示范创建与民族文化繁荣的同推进,示范创建与各行各业工作的深度嵌入,催生着新的思路、做法、成效不断出现,以求新为原则的新闻报道,关注这些新的变化是使命所归。
在示范创建过程中,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道路通了、水通了、网络通了,房屋建起来了、产业发展起来了、生活好起来了,思想转变、观念转变、生产模式转变。这些变化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深层次的思想观念上,都为新闻报道提供着源源不绝的素材。
创建工作要有创新,示范效果要明显,这是对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要求。而从新闻宣传的效果来说,宣传报道的内容能产生良性的,具有带动作用的效果,也是宣传报道所追求的。通过新闻宣传的聚焦与传播效应,让示范创建的效果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媒体责无旁贷。
示范区建设的要义是创新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媒体的责任是记录历史的真实发展变化。
媒体充分挖掘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创建恰逢其时!(龙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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