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精神,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安排部署我省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
一是开展风险评估及安全检查。各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是否符合开放条件,要经过风险评估,并报经属地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开放。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开放。各场所及院校要认真落实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在原有防控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开放后的系列措施。进入场所及院校的人员须持绿码、戴口罩、测温、登记。人流量大的场所须采取提前预约、限流等措施,并做好“一米线”排队工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到位,确保责任到人。
三是各地佛协指导场所做好开放后各项防疫工作。各地佛协要积极发挥作用,协同各佛教场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寺院各殿堂开门不开放,殿门口设置围栏或警戒带,香客需在殿堂外礼佛,除本寺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殿堂;寺院僧众做好自身防护,减少非必要聚集性佛事活动,减少活动人数和时间,尽量减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参加聚集性活动,暂时停止大型佛事活动;在全面恢复开放前,除本寺工作人员外,不对外提供餐食,不留宿寺外人员。
四是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各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不仅要明确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流程,更要明确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问题,要及时应对,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及佛教协会报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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