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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安排部署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
作者: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0/6/10

本报讯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精神,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日前安排部署我省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

 

一是开展风险评估及安全检查。各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是否符合开放条件,要经过风险评估,并报经属地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开放。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开放。各场所及院校要认真落实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在原有防控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开放后的系列措施。进入场所及院校的人员须持绿码、戴口罩、测体温、登记。人流量大的场所须采取提前预约、限流等措施,并做好“一米线”排队工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到位,确保责任到人。

 

三是各地佛协指导场所做好开放后各项防疫工作。各地佛协要积极发挥作用,协同各佛教场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寺院各殿堂开门不开放,殿门口设置围栏或警戒带,香客需在殿堂外礼佛,除本寺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殿堂;寺院僧众做好自身防护,减少非必要聚集性佛事活动,减少活动人数和时间,尽量减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参加聚集性活动,暂时停止大型佛事活动;在全面恢复开放前,除本寺工作人员外,不对外提供餐食,不留宿寺外人员。

 

四是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各佛教院校及活动场所不仅要明确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流程,更要明确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问题,要及时应对,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及佛教协会报告。 (本报记者)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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