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日,由国家民委、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文物局共同举办的《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以下简称《图谱》)编纂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文物局的负责同志和当地主要文博机构负责同志,以及《图谱》编委会的领导和专家委员会代表参会,标志着《图谱》编纂出版工作正式启动。
被纳入《“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重大文化典籍工程——《图谱》编纂出版项目,是借助历史文化资源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一项重大工程。
据悉,《图谱》编纂出版工程由国家民委、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文物局共同主持,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组织实施,将通过全面、系统遴选各民族代表性、典型性文物及相关研究成果,客观反映中华各民族经过不断互动、交融、汇聚,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最终编纂出版具有工具书性质的综合性、权威性大型精品文献出版物,填补我国少数民族文物事业的空白,并成为一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的好教材。
《图谱》编纂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挥少数民族文物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为实现上述指导思想,《图谱》明确了具有鲜明时代性的文物收录范畴: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过程中遗存下来的古代民族的代表性文物;55个少数民族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重要文化内涵的近现代代表性民族文物;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过程中涉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代表性文物。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党的民族工作伟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大成果。《图谱》的编纂出版,将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丰硕成果,由此进一步坚定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各族人民一心向党,不断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物工作者曾经对边疆地区民族文物进行过整理和编纂出版,而《图谱》的编纂出版则是新中国文博事业发展进步的又一个新里程——它反映了我国文物研究在分类、阐释、传播等方面的进一步推进,反映了文博事业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表达的有力推动。对于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遗留见证物的系统整理,对于从古至今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形成、发展和走向巩固历程中所遗留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总结,是忠实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所发出的“让文物活起来”号召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一个积极探索。
为此,《图谱》以严谨的科学标准规划编纂出版工作,力求做到考据翔实、阐释精微、体例完备,符合文物事业的科学规律;力求在编纂工作中对文物内涵进行深度阐释,清晰揭示出古代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推进交往交融交流,奠定祖国疆域的清晰脉络,真正做到以物知史、以物证史。此外,《图谱》编纂还将体现出文物的完整性,使选录范围全面覆盖中央与地方的文物资源,力求做到不遗漏、不缺失任何代表性文物。同时,《图谱》编纂还将及时借鉴最新的文物工作成果,反映出新时代文物保护、研究的新理念、新方法、新实践。
《图谱》的编纂出版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国范围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民族、文博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才能完成。2019年4月,国家民委、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家文物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图谱》编纂出版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国家民委牵头组织调研组,先后对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等近20个省区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地民族、文物工作部门以及有关文博机构的意见。
在秉持科学严谨的作风、反复征求各地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调研组取得了对选录范围、分类原则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学术共识,形成了较为成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图谱>编纂工作指南》,确立了《图谱》编纂出版工作的组织机构,确定了编纂原则、编纂体例、文物选录范围及标准等。这为《图谱》的正式编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