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蕊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明海) 近年来,楚雄市认真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落实属地管理、依法管理、长期管理“三项责任”,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把好申报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楚雄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的领导,印发《楚雄市关于认真对“一、二、三”批和谐寺观教堂进行复评和开展第四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标准、程序、内容、措施,强化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导向作用,压实各乡镇党委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和谐寺观教堂”申报工作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
把好创建关,落实依法管理责任。分批分期组织统战、民宗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宗教团体班子、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坚持正信正行,推进宗教中国化。定期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水、电、消防等安全,适时进行排危修缮,确保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在此基础上,坚持“成熟一家,申报一家”,引导达到创建标准的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向宗教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把好复评关,落实长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开展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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