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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完善政策措施 兜牢民生底线
作者: 来源:保山民宗 发布时间:2020/12/18

本报讯 今年以来,保山市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决策部署中进一步健全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为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山从2020年6月1日起,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由4500元提高到48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620元提高到660元,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由732元提高到838元。

 

同时,保山市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全市从2020年1月起,已连续启动7个月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从3月起,临时价格补助按提高1倍的要求发放,对全市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了临时价格补助。目前,全市共发放临时价格补助4243.93万元。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临时救助11725户37919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2479.77万元。其中,对本市辖区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3629人,支出救助资金197.29万元;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外来人员开展临时救助2人。(保山民宗)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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