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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四举措”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1/22

本报讯 为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宗教系统结合全国第30个“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落实落细“四项措施”。

 

用活载体,认真开展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按照“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活动要求,发动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做好信教群众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升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治能力。

 

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各县(市)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新一轮排查,把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清楚,有效控制火灾致灾因素。

 

聚焦重点,抓实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针对怒江州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火灾抗御能力。

 

多管齐下,防范化解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坚持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指导乡镇扎实履行属地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联合消防部门发布风险提示函和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作者:本报记者

终审:胡娇

编辑:庞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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