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2年1月27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公布了第一期关于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典型问题的通报。据悉,为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实效,省纪委省监委将从1月28日起,持续15天,对我省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本期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晓杰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问题,文山州西畴县工商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有亮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楚雄州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泽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大理州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赵宗禄酒后驾驶摩托车问题,玉溪市华宁县陈家富等7名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问题。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因酒驾、赌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有的因触犯刑律受到法律惩处,有的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教训极其深刻。这些典型案例,大部分发生在全省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集中通报曝光期间,发生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三令五申”要求、各级纪委监委“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等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之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
《通报》指出,春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此类“高发病”“节日病”精准施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既要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问题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对今年以来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破“酒局”“牌局”,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乐、祥和、廉洁的节日氛围。(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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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查处的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典型问题如下:
1.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晓杰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问题。2021年4月16日20时,刘晓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石林县环城东路与长湖路交叉口处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刘晓杰轻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86mg/100ml。刘晓杰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9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2021年10月、11月,刘晓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文山州西畴县工商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有亮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1日20时,李有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西洒镇广马线151公里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4.28mg/100ml。2021年6月,李有亮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4月、8月,李有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楚雄州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泽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9月2日21时,刘光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与进修学校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验结果为34mg/100ml。2021年9月3日,刘光泽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9月14日,刘光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理州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赵宗禄酒后驾驶摩托车问题。2021年3月7日19时,赵宗禄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鹤庆县鹤阳路距离云新路口5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验结果为48mg/100ml。此外,赵宗禄还存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2021年4月,赵宗禄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3550元。2021年7月,赵宗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玉溪市华宁县陈家富等7名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问题。2021年4月17日,华宁县林草局二级主任科员陈家富、县人社局三级主任科员杨伍林、县供销社三级主任科员冯艳溪、县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高级工赵迎春、通红甸乡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闵昆元、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宁州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李成兴、县供电局职工李咸融7名党员、公职人员在某文化用品经营部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4月28日,7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公职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1000元。2021年7至9月,陈家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李咸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杨伍林、闵昆元、李成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艳溪、赵迎春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