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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在大理全面启动 打造旅游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云南品牌”
作者:作者:通讯员 杜雅婷 杨帆 唐字远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2/9/16

9月14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全面启动。启动仪式上发布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倡议书》,并举行了倡议书签名活动。首期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专题培训班同时开班。

 

倡议书签名仪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实施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和云南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更是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将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从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一是要精准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社会的责任”的深刻内涵,立足本职,依托旅游引领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扛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二是切实增强“以旅游引领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担当,将景区民族团结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实践载体,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加底色、增光添彩,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三是切实找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方法路径,精准把握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创建工作基础知识、地方风土人情知识等,找准方法路径,找到创建工作切入点、契合点、结合点,不断提高符合实际、亮点突出的创建工作水平。

 

我省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秉持以景区为平台、游客为主体、群众为基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形成地方党委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和文旅部门、景区景点“三方联创”格局,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易于复制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样板,实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全覆盖、常态化。景区创建要围绕“十个一”验收标准,即一个有责任的创建工作班子;围绕景区中心工作、有形有感的一套创建方案;规范流畅的一套解说体系;一条成熟、优质的旅游精品线路;一批展现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的宣传矩阵;一批展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的活动;一条旅游景区引领周边各族群众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子;一个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的行业公约;一个良好的景区声誉;有一个典型激励机制来推进。

 

当日发布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倡议书》号召: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领者”;争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践行者”;争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示范者”;争做旅游业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带动者”。

 

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大理州相关负责人,省民促会筹备办、全省4A级以上景区管理员(解说员)代表,16个州(市)民族宗教委(局)、文化和旅游局等17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和培训。(通讯员 杜雅婷 杨帆 唐字远)

 

新闻链接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倡议书

 

在全省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为打造旅游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云南品牌”,以创建巩固提升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影响力,现倡议如下:

 

一、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领者”。准确完整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推动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动融入和服务旅游行业中心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擦亮景区品牌,让景区成为各族群众享受祖国大好河山、感悟中华文化、增进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阵地。

 

二、争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践行者”。坚持以景区为平台、游客为主体、群众为基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景区在参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活动中,积极提供场地、联络服务等;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广泛开展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让游客切身感受当地人文气息和民风民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争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示范者”。依托景区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全方位融入景区发展建设,规范导游、讲解员服务用语,讲解词正确解读中华民族历史观,主动融入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暖人心等生动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推进景区、导游评优评先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结合,培树一批示范标杆典型。

 

四、争做旅游业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带动者”。推动景区发展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依托旅游景区品牌优势,以文旅产业为切入,将当地群众制作的手工艺产品、生产的农副产品纳入旅游商品,引导发展与景区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乡村旅游精品,开发更多文创产品、演艺节目、特色美食融入景区景点,挖掘中华传统节日价值,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引领景区周边各族群众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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