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四结合四抓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
结合旅游景区发展实际,抓实规划工作。制定《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州2A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覆盖率达到100%,让全州旅游景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成为提升旅游景区美誉度、打造品牌影响力、弘扬团结主旋律的有力推手。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实试点工作。聚焦福贡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率先在福贡县老姆登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试点工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合到景区发展建设和宣传教育中,助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样板。
结合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抓实业务培训。将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指导意见及测评指标、创建规范流程等融入怒江州2022年旅游产业发展人才业务提升培训、旅游景区质量评定检查员培训课程,旅游从业人员树牢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旅游形象意识,积极传播“五个认同”思想,和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结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抓实特色活动。依托州级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示范基地,提高游客对民族文化的认知度,开展各类大众文化活动,充分展示民族文化魅力,通过旅游品牌打造,推动怒江文旅创新发展。(怒江州民族宗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