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由晋宁县委统战部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等15家单位制定了《晋宁县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召开了安排部署动员会。
10月24日、25日,晋宁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勇,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外侨办主任金晓丽;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李志坚等一行四人到全县7个乡(镇、街道)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在与7个乡(镇、街道)综合评价工作的交流中,首先肯定了各乡(镇、街道)对综合评价工作的支持,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综合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推选综合评价初步名单时紧抓推选人具有行业代表性,思想政治表现好等原则,各乡镇要广泛开展调查,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库,梳理初步名单,严格筛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此次交流学习,各乡(镇、街道)对综合评价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表示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到了工作的切入点,下一步将全面做好综合评价工作,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推荐和使用的资格审查重要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