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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社部门服务农民工12项业务办理指南(二)
作者: 来源: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17/5/4

(四)农民工如何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如果农民工参加了职业培训机构按照本年度《云南省职业技能分类培训指导目录》所列职业(工种)开展的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专项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时,应当携带: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③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
如果农民工选择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的,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名单、代为申请协议书。

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代为申请的培训机构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

 

(五)返乡农民工创业如何申请“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

如果您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注册的企业是在2009年1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可以在云南省内不受区域、户口限制申请期限为3年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由各县(市、区)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教育部门承办。您应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六)农民工如何申请工伤并申领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农民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有关工伤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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